| 一、基本情况
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我局及各县区乡镇企业局都及时转发了该文件,除个别乡镇外,各县区、乡镇都按文件要求于2002年1月1日起停止了对乡镇企业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费后,县(区)、乡(镇)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解聘大量原来主要靠管理费开支的聘用人员。特别是2002年7月1日以后,我市8个县(区)乡镇企业局在机构改革中有6个退出了县(区)级人民政府系列,划归县(区)经贸局(经委)管理,成为其下属的二级局或乡镇企业办公室。我市乡镇经委撤销了6个,其余84个乡镇经委仍然保留,但其中有的乡经委也退出了乡级政府职能部门系列,有的乡经委工作人员由专职变为兼职。在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费前,我市八个县区乡镇企业局和90个乡镇经委共有489名工作人员,其中,靠管理费负担的人员为216人。县(区)乡镇企业局年收取管理费共约70万元,约占全年工作经费的三分之一;乡镇年收取管理费共约350万元,约占全年工作经费的二分之一。2002年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费以后,我市县、乡两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共减少工作人员147人,人员减幅近三分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工作的影响
1、由于取消管理费之后政策不配套,使得一些原来靠管理费支出工资的聘用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拖欠现象严重。对于部分留用人员工资供给渠道没有统一来源,有的靠自收自支,有的靠财政补贴一部分。对于解聘人员,有的乡镇给予他们一次性补贴,有的乡镇给他们中的部分人员购买了养老保险。
2、取消管理费以后,特别是县、乡机构改革以来,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受到多头领导,工作职责不很清楚,管理体制也不大顺,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既要完成乡镇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又要完成经贸局(经委)布置的其他工作,这就难免顾此失彼,影响了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由于工作人员大幅减少,使得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难以适应面大量广的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现有工作人员的人均工作量大幅增加,加班加点的情况较多。特别是乡一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而且他们多为聘用干部,多年来个人身份待遇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4、管理费取消后,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办公经费更加紧缺,有的甚至入不敷出。安宁区乡镇企业局由于债台高筑,局领导不得不付出大量精力用于筹措办公资金。一些乡经委由于取消了配车和电话,给工作造成了很大不便。
总的来看,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费以后,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由于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使乡镇企业招商引资、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咨询、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等项工作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几点建议
乡镇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发挥好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健康的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应将县区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独立设置。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2、对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与人事部门协调,争取解决县区、乡镇两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年限较长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将他们中38岁以下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准予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对于他们中在乡镇企业系统工作20多年,且年龄较大者,参照国家公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办理离退休手续,或给与购买养老保险,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