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于200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为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其报名资格由县及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九)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统计专业(专科)、财税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停考,不再安排考试,顶替关系见《考试须知》。
(十)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字2001130号、甘价费字2002132号、甘价费字20014号和甘价费字20023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科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
2、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3、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设计)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按每科次10元缴纳,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
4、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信息费每人20元(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电子档案信息费中,各报名点不得再另行收费)。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可分别顶替自学考试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免考有关课程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上报(不再另行收费),详情见《2006年自学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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