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浪县张川至庄浪至酒槽公路改建招标 |  |  | | | 新华网甘肃频道( 08-02 10:48:02) | 来源:甘肃经济信息 |
平凉市庄浪县张川至庄浪至酒槽公路改建工程经甘肃省发改委甘发改交运〔2005〕868号和(2006)甘发改交运函字第21号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平发改交能〔2006〕2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通乡公路补助和地方自筹两部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张家川和庄浪两县交界的南峪梁,途经南峪梁村、折家山、石桥村、花崖河村,止于庄浪县郑河乡酒槽村,全长13.124公里,全线为四级公路。
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构造物及排水等工程。工程预计工期三个月(2006年9月1日—2006年11月30日)。全线划分一个施工合同段。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次施工招标谢绝联营体和中介机构投标。
|
新华网甘肃频道信息免责声明:
新华网甘肃频道(www.gs.xinhuanet.com)不能保证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仅供有相关需要者进行参考。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