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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陇南群体性事件 陆浩:深刻反思
字体大小 我要评论】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8-11-20 16:35)      来源:法制日报

    新华网甘肃频道11月20日消息,本报陇南(甘肃)11月19日电 记者周文馨 今天,记者在甘肃省陇南市行政中心所在地武都区看到,昨日关停的商铺重新正常营业,整个城区的秩序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甘肃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陇南群体性事件是一次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昨日,事态曾一度扩大,当地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后基本恢复正常。

    事件开始于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陇南市委上访,要求对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他们面临的住房、土地和今后的生活等问题做出答复。此后,人群开始聚集,最多时有两千多人聚集在该市市委机关大门外。

    陇南市委和相关部门的干部及时进行了接访,但未与上访人员意见达成一致。当晚,聚集和围观群众陆续增加,部分聚集人员冲击市委机关,砸坏部分车辆和办公设施,打伤维护秩序的武警战士。

    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带领省委、省政府工作组于昨日上午抵达陇南,会同陇南市和武都区党政负责人,对事件处理采取相关措施,其中包括对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主要街道实行管制,由执勤民警疏散冲击陇南市委大院的部分人员。同时,通过电视和广播发布市委、市政府公告,组织工作组进入街道、乡镇,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

    甘肃省委、省政府和陇南市委、市政府认为,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的问题国家尚未批准,群众有意见和想法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绝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尤其不能受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唆。

    昨晚,甘肃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此次群体事件的有关情况,并研究妥善处置的措施。甘肃省委书记陆浩要求,在坚决控制事态继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更不得在执法中使用武器。

    陆浩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对这次群体性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从而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陇南市位于甘肃南部,是今年“5.12”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

    

    编辑: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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