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7月1日消息 “我保证这里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在你没同意之前,我仅做笔录,不录音、摄像。”这是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密室举报制度以来,对前来的每一位举报者说的一番话。
每年6月最后一周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举报宣传周”。“密室举报只是我们院保护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工作的第一步。”昨天下午,七里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定》中也要求检察机关作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
连日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为了让群众充分了解相关的举报制度,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设讲座,散发宣传单、设置咨询台。
“除密室举报外,我院还有24小时临时人身保护,对举报人家属进行保护等措施。”七里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与此同时,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还专门开通举报电话2332000,以方便市民举报。
编辑: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