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四年前发生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黄羊川乡张家墩村的震惊全国的爆炸案经过审查、起诉、撤诉、退回补充侦查及取保候审后,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2007年10月22日向王某送达。王某表示,如果7日内受害人家属对此无异议,他将向有关机构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历时3年嫌疑人走出看守所
2003年2月14日凌晨1时50分,武威市古浪县黄羊川乡张家墩村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案,4人被当场炸死。案发后,甘肃省公安厅、武威市公安局联手展开侦破。经过调查,警方把犯罪嫌疑人的目标锁定在该村村民王某身上。2003年3月10日,古浪县公安局以涉嫌爆炸罪为由对王某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经古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7月18日,古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04年1月2日报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材料后,依法两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证据。2004年7月9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本案起诉到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9月27日,武威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当日未作出宣判。
2005年11月8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武威市人民检察院送发了补充侦查建议书,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建议书后撤回起诉决定书,并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2005年11月11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了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随后,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需要补查的问题及卷宗材料退回古浪县公安局。2005年11月30日,王某走出了看守所。
补查起诉 被告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2006年12月10日,古浪县公安局将该案补查完毕的起诉意见书重新报送到武威市人民检察院。该起诉意见书认定:被告人王某是被害人赵某的妻侄女婿,1994年夏天,王某欲开煤矿,赵某为其在黄羊川信用社担保贷款2500元。1997年冬,赵某垫付840元替王某还清了贷款。2003年2月13日晚8时,王某因赵某对其两次索要欠款心生怨恨,遂将自己制作的炸药包塞入赵某夫妇居住的卧室炕洞,造成次日凌晨赵某、周某、王某等4人被炸身亡,财产损失9210元。对于古浪县公安局的这次补查起诉意见书,武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补查后仍未获取本案起诉所必需的相关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2007年9月28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后作出对王某不起诉的决定。(记者 康慧)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