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讯 记者11月28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按照省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出台了户籍管理新政策,适度放宽夫妻分居落户条件。
户籍管理新政策规定:对分居两地的有突出贡献和具备业务骨干条件的夫妻,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优先解决户口;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和科研成果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凭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统计表》和调入单位接受证明,由县、市、区公安局或分局受理审批,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夫妻一方投靠配偶连续居住在兰州市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满8年,其他城市满5年,小城镇满3年的,凭书面申请、暂住登记证明、《结婚证》和投靠人户籍证明,经县、市、区公安局或分局审批,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投靠人未办理暂住登记的,居住时间由责任区民警进行调查确认,不再补办暂住证;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或离退休职工回原籍投靠子女落户的,凭书面申请、父母身份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经县、市、区公安局或分局审批,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记者田世荣)
编辑:连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