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出台政策鼓励援建学校 一半资金可冠名
字体大小 我要评论】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8-06-17 09:48)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新华网甘肃频道6月17日消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近日,陇南市教育局根据受灾学校的分布情况,出台了《陇南市地震灾区受损学校援建捐建办法》.

    《办法》列出了首批灾后重建的52所学校,并规定,按照捐资捐物自愿的原则,捐建学校者可采用个人、多人、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合作的名义,以现金、支票或汇款、实物等多种方式进行。捐助者可以捐建整所学校,也可捐建部分单体建筑。凡有意愿冠名的,捐助额达重建学校全部资金的50%以上即可冠名;凡对教学楼、实验楼或综合楼等建筑物捐资达修建投资总额50%以上即可冠名;个人捐资1万元及以上,单位捐资10万元及以上,在校内建立捐助纪念碑。(见习记者 杨博华)

   编辑:朱霞

 相关新闻
 头条新闻 更多>>
·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甘肃省抗震救灾进展
·天水高考替考者来自山东阳谷 两涉嫌组织者被拘
·“这些学生胆子太大了”——天水高考查出十余名“枪手”
·新华时评:尽最大努力保护灾区文化遗产
·甘肃省普通高考评卷进展顺利
 图片新闻 更多>>
关爱自己的信用记录
文化遗产日文化回归
甘肃省夏季粮油丰收在望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XXX (非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Copyrigh © 2000-2004 gs.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甘肃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