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请别再践踏我的同情心”
【字号: 】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8-02 14:54)  来源:兰州晨报

    职业乞丐让市民陷入两难困扰,有读者提议:实物帮助取代现金施舍

    在有关部门的劝导下,“乞老”们陆续离开了兰州,但这些职业乞丐的行为却引发了很多市民的热议,他们纷纷拨打本报热线96555 ,在抨击职业乞丐行为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应该继续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同情和关爱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声音:怕善良爱心被践踏

    在本报连续刊载“乞老团”系列报道后,该怎样对待“乞老”这个职业乞讨群体成了读者争论最为热烈的话题。读者中最强势的一个声音是:不要让“乞老们”践踏人们善良的爱心。市民杨女士说,前几天中午她领放学的孩子回家途中,一名“乞老”声称自己寻亲无着没有回家的路费,杨女士的孩子立刻拿出1元零钱递到“乞老”手中。不料几天后,她又几次遇到这名“乞老”,“乞老”的借口又成了儿女不孝无人赡养。每当想起这件事,杨女士就会觉得自己受了骗,“自己的同情心被人践踏了”。记者发现,在参与讨论的读者当中,和杨女士有类似想法的人为数不少,面对城市街头形形色色的乞丐,越来越多的市民受到“给了钱怕上当,不给钱良心过不去”两难心理的困扰。

    建言:实物帮助勿给现金

    到底该怎样对待城市的乞丐尤其是职业乞丐,读者魏先生提供了另外一种看法和建议。他表示,职业乞丐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很大,他们是在嘲弄人性中最美好最淳朴的东西,如果任其发展,长此以往将导致整个社会道德的滑坡。而职业乞丐和衣食无着迫不得已行乞者不同,他们真正需要的并不是一餐一饭,真正促使他们将乞讨作为职业化的动力是人们施舍的一张张“零钞”,因此,面对乞讨者,不该直接施舍钱财,如果对方确因饥饿乞讨,可以帮他们购买食物,这样从很大程度上就可以杜绝职业乞丐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钱的行为。魏先生说:“他宁可花四五元钱给衣食无着的行乞者买一碗炒面,也不愿意给职业乞丐施舍一角钱。”

    管理:分门别类区别对待

    采访中,一些确实生活无着的乞丐对记者说过这样一句话,“职业乞丐搅浑了乞讨这缸水”。这一方面因为他们的加入让生活确实无着者生计更加艰难,另一方面他们在践踏人们爱心的同时,也会造成人心的冷漠。

    我省司法界有关人士认为:乞讨行为可以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去规范,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确需救助者依法提供救助。因为职业乞丐根本没有主动求助的意愿,遵循“自愿受助”的原则,“职业乞丐”实际上不属于《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乞讨行为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属于道德范畴,有关部门还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禁止乞讨行为,因此对职业乞丐更多需要的是规劝和引导。

    另外,一名从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多年的民警也提议,可以对乞讨进行分类规范和劝导,其中对强讨恶要、胁迫乞讨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管理,对市容环境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的主要由城管部门管理,而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则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记者党小军实习生何肃娟)

    编辑: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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