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 甘肃省将对孤儿进行全方位救助
【字号: 】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8-02 09:41)  来源:兰州日报

    兰州日报讯(记者尚克玲) 日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民政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通过多种渠道为全省孤儿进行全方位救助。

    根据《通知》要求,民政部门要落实好对孤儿的各项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城乡散居孤儿要分别纳入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范围,对流浪乞讨孤儿要进行保护性救助。另外,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散居孤儿分别参加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医疗费用按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报销后仍有困难的,按城乡医疗救助规定予以救助。

    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安排、民政部门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到2010年,全省14个市州都要建一所床位数达100张以上的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卫生部门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用多种形式为孤儿提供医疗服务,应把孤儿的就医纳入公立医疗机构济困病床管理范围,实行“两免一减”(免除挂号费、床位费,减免医疗费用)的统一政策。在教育方面,教育部门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实行“两免一补”(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此外,农牧(业)部门指导督促农村基层组织依法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孤儿所在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农村孤儿视同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建设(房产)部门应妥善安排解决儿童福利机构中的成年孤儿的住房问题。凡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其中的残疾人员,可优先申请实物配租住房和优先购、租经济适用住房。

    编辑: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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