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敦煌、生态敦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
一、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由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的关键时期,实现"三个转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衡量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力度,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面临的形势
我市地处沙漠戈壁的包围之中,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表水严重不足;区域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湿地面积萎缩、绝迹,天然植被急剧减少、退化、荒漠化面积增加,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生物链中断,风沙危害严重,自然灾害加剧,人类文化遗产莫高窟和自然奇观月牙泉受到了严重威胁;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我们要充分认识目前我市生态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总体思路
敦煌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旅游立市发展战略,以维持敦煌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好人类文化遗产莫高窟和自然奇观月牙泉为根本目标,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核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源节流,建管并重,通过5到10年的不懈努力,使敦煌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抑制并开始逐步恢复。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具体措施
(一)遏制地下水位下降的趋势。积极争取协调有关部门每年从疏勒河向敦煌境内放一定量的生态用水,在拯救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面积天然植被的同时,提升敦煌绿洲区的地下水位,减缓地下水位下降的趋势。加快实施月牙泉水位下降治理工程,有效缓解月牙泉水位下降趋势,并积极研究保护月牙泉的长远规划,通过综合治理,确保月牙泉水位稳步回升。
(二)坚决落实我市生态建设的各项举措,坚持建管并重、科学治理,切实加大防护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力度,维护好敦煌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
力争到"十一五"末,在巩固现有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全市规划完成人工造林8.6万亩,完成风沙口治理3万亩,发展以葡萄为主的经济林5万亩,新建、改造农田林网1500公里、营造绿色通道300公里。"十一五"期间,完成天然林封育保护55万亩,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66.9万亩,完成封滩育林工程10万亩,使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0.2个百分点。加大城区绿化工程,使城市绿化覆盖面积,由现在的0.9平方公里,增加到1.2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25%增加到35%,增加10%。
(三)要积极争取实施甘肃敦煌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建成后将整个敦煌绿洲纳入保护范围。争取实施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原省级保护区面积由现在的1100公顷增加到8.8万公顷。建立健全两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确定编制、保证监管经费。将有效地利用保护和恢复全市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对于保护敦煌文化、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莫高窟和沙漠奇观月牙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四)严格落实"三禁"政策,强化措施"节水",建设10万亩河水滴灌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一要靠调整产业结构拉动节水。按照水资源的可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发展速度及规模,大力发展葡萄、瓜果等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将30%的农民全部转移到非农产业。
(五)积极争取"引水",努力实现跨区域调水。"引哈济党"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敦煌市资源性缺水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全力以赴争取"引哈济党"工程早日列入国家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并付诸实施,尽快实现跨区域调水,给干渴的敦煌绿洲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持查处和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水资源、污染水资源的违法活动,要严格依法"治水",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市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政策规定,加大生态环境的执法力度,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建立起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责任、审计、考核制度。保证全市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七)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三堆"清理,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利用农村秸秆建设小沼气池,做到以气代柴,解决分散用户的用气问题,优化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创建文明生态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单位创建,倡导绿色、环保、和谐、节约、文明的生活、消费方式,以此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全民素质,展示旅游名城形象。
(九)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为断强化公众环保意识。要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通过"4·22"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创建绿色文明单位示范工程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加强环保公益性宣传,开设环保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要加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环保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文化部门要加大环保题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要深入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活动和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领导体制。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行政绩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追究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对干扰生态环境执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依法覆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支持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工作。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依法做好各自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五)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要按照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和环保工作的需要,落实环保部门的职能、编制和经费,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投入,确保环保行政、监察、监测、信息、宣传教育等行政和事业经费的支出。
敦煌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编辑:范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