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专题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政工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公安宣传的职能作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致力于营造全民参与、全警动员的舆论氛围,全力以赴为专项行动造势助威。
省厅政治部明确提出宣传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预防、控制和减少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防范、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宣传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的做法和经验;宣传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先进典型。
政治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要邀请中央驻甘、省、市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采访报道。二是要充分组织广大政工宣传干部和通讯员随警作战,向各类媒体,特别是公安宣传类媒体组织撰写稿件,积极踊跃投稿,强化公安宣传阵地对专项行动的报道。三是要通过散发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定期通报专项行动的最新动态、重要战果和工作进展。四是要把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检举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自觉性的明显增强,从而达到预防、控制和减少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目的。
政治部要求,各地市、州公安机关每月要向社会通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新闻线索要逐级随时上报,组织更为深入的宣传报道,并决定各地要利用4月上旬统一开展一次街头宣传活动、5月份要借返还收缴的被盗自行车等阶段性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3到5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报道,力争使专项行动的开展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关注,达到动员群众、鼓舞士气、震慑犯罪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注意选取和挖掘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尤其要向广大受众介绍破解自行车被盗难点问题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专项行动结束后,政工宣传部门要对各自组织的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各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选结果纳入年终全省政治工作考核。(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