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罗笑虎:治理自行车被盗 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3-19 15:53)      来源:

    3月13日,副省长罗笑虎专门听取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幸同志全省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

    一、认真组织好专项行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关系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次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是得民心、顺民义的一项平安工程、利民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措施,作为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一项抓手,把这当成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实统一思想、统一步调,认真履行职责,迅速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真正把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效。

    二、强化打击整治力度。各地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深入摸排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易发和收赃、窝赃、销赃重要部位,找准打击治理目标,坚决打掉一批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分子及团伙窝点,坚决取缔旧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和废旧收购点,有效遏制自行车被盗的势头。

    三、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 “打防结合、防范为主,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一是要在居民区,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城镇街道及公共场所增设自行车存放点(库栅),设专人看管;二是要规范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管理;三是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查控;四是要积极研究探索和建立自行车管理长效机制;五是要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大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决心,宣传法律法规,宣传自行车安全防范常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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