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六厅局联合召开部署全省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3-12 10:43)      来源:

    2007年2月28日下午3时,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六厅局迅速了成立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联络员,为进一步安排部署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了部署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由省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牛纪南主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幸代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就深入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作了重要讲话。他从五个方面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掀起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高潮;三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工作合力;四是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五是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建立自行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省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牛纪南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专项行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切实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上的工作部署上来,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事。二是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求从根本上减少自行车被案件。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地要确定专人,加强请示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把专项行动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全治理考评内容,并建立严格的通报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收效甚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在年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不得评先受奖,问题特别突出的还要进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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