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讲话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3-12 09:32)      来源:

在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商务部副部长 姜增伟

(2007年2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完全必要,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和谐社会、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心,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是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大国,目前市场保有量接近5亿辆。自行车已成为我国普通老百姓最基本、最常用、最方便、最环保的出行工具。但是,近年来,自行车被盗现象比较严重,在一些大中城市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盗窃自行车严重影响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之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安部等六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上下联动,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加强新车销售的规范管理。在现阶段,要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与质检等部门合作,从销售环节重点推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如有可能,推行浙江、天津等地借鉴汽车销售管理的模式,从源头强化对自行车的管理,对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编码等信息予以登记。同时做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后的购销管理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总结相关做法,逐步摸索,不断完善,形成可行的规范或规定,在条件具备时,发布执行。

    第二,加强旧车流通管理。旧车流通环节点多面广,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自发性的路边市场,如不实行严格管理,很容易成为被盗自行车销赃的渠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建设的规划管理,统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根据需要,在大中城市改建一批交易规范、手续齐备的市场,提供合法、放心的购销渠道;二是要密切与公安、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依法取缔非法市场,打击盗窃、销赃的不法分子,净化旧自行车市场交易环境;要加强对旧自行车经营企业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行购、销台帐制度,对旧自行车销售者、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及自行车编码等信息进行登记。旧货业协会要发挥中介组织功能,加强行业自律。旧货流通企业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销赃窝赃,发现可疑及来历不明自行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加强旧货收购和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近年来,中国旧货业协会在公安部和商务部的指导下,开发了《二手手机收购和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在旧货协会会员单位使用,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希望旧货业协会在此基础上,通过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扩展现有功能,尽快把旧自行车流通也纳入系统,为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提供服务。

    第四,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网点的管理。对以整车和拆卸件作为废品回收和以各种方式从废品站、店收购自行车、拆卸自行车的情况,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打掉以废品收购为名的非法自行车交易的犯罪窝点。

    第五,要加大消费安全宣传力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到规范、合法经营的新旧车市场购买。同时,要增强消费安全意识,不购买场外交易和来历不明的自行车,从消费环节封堵被盗自行车交易渠道和空间。

    同志们:自行车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商务部作为负责商品流通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自行车流通的监督、规范与管理,并继续支持协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共同维护自行车市场秩序,努力建设和谐与平安社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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