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走不出“自行车生态怪圈”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03-11 11:14)      来源:今日五金

    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是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公安部要求逐步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即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实行实名制,明确自行车购车人的“所有权”。(2月28日新华社电)

    自行车被盗的切身经历,相信对每个读者以及坊间民众来说,都已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了。更为重要的是,虽然心有怨言,但是坊间民众很少有人在丢了自行车之后,选择付诸“公力救济”。自认倒霉、忍气吞声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不二选择。

    既然大多数人深受其害,按说,对于国家6部委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应该是拍手称快才是。但是,我们看到,公众对于此行动大多不以为然,不抱希望,甚至是冷嘲热讽。这其中的原因不外有二。一是自行车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已经不再是所谓的“大件”;二是盗窃自行车在坊间和世俗生活中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公力救济”对于这一普遍现象,除非是采取非常规手段,否则只能是光打雷不下雨,难以寄予厚望。或者说,由于一种长期的不作为,公众对于某些“公力救济”已经存在某种程度的信任危机。尤其是在自行车盗窃这一已经对于大多数人如此“稀松平常”的事情上。

    而实际上,近年来各地公共管理部门也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措施来整治盗窃自行车现象,但是效果都不明显。这一公共管理困难甚至已经被学界概括为公共治理中的“自行车难题”。如今,对于这个难题的破解,依然选择的是“实名制”这一手段。而事实上,所谓自行车购销“实名制”以及自行车生产企业编号与原来的打钢印做法并无实质区别。而且,最近以来“实名制”已经成为公共治理领域的一个“万能钥匙”,比如最近引起广泛讨论的手机实名制、博客实名制、买火车票实名制等等。这种实名制万能主义倾向已经被认为是一种制度性偷懒,其现实意义也难以乐观。现在自行车盗窃也搬出了“实名制”的撒手锏,在坊间和公众已经对于实名制出现反感和审美疲劳之际,对于这次专项行动的前景和预期自然也不很“感冒”。

    编辑:范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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