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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的《陇周刊》又与读者见面了,本期周刊我们拟以甘肃省金昌市创新干部选拔制度为线索,透析当前干部选拔制度。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干部选拔制度创新的生命。讲政策、讲策略,是在干部工作中、在干部制度改革中讲政治、顾大局的具体体现。创新干部选拔制度,是对现行干部选拔制度的完善、变革和创新,是一种自我的挑战,是一种带有扬弃性质的创新。而在政策问题上,政策的导向、政策的连续性尤显重要,在创新干部选拔制度的同时完善干部监督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初,即能将未料的事实防患于未然,也许能破解百姓最为关注的腐败谜局,我们特摘文章《制度之伞》为本期《陇周刊》的结语-------------
制度之伞
作者:理钊
又读到一本集贪官之大成的“警示录”,书中录有贪官污吏面对国帑民财时的饕餮之状,还记有部分贪官被捉后痛心疾首的表白。比如,大贪官胡长清在写给组织的信中说:“我迫切而真诚地垦请组织饶恕我,挽救我!”受贿487万元的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林国悌在家信中写道:“万一判我死刑,那就只好带着对你们无限的爱和想念告别你们了……”因受贿被判刑十年的邳州市委原副书记王行道这样表述自己的心情:“想起96岁的老母,我寸肠欲断。”有人说这些都是中山狼式的伪善,我不以为然。人之将死其言亦善,这应该是他们真情的留露和表白。
读着这书,我为他们贪婪地吸食民脂民膏的秽行而愤慨,然而看过他们的“将死之言”,心中未免又有些许的怜意。是的,他们是法律的罪人,但他们同样又为人之子之夫之父呀,同样是一具鲜活的生命呀,何况他们在同辈之中大多曾是佼佼者,不然他们何以能过关斩将至于高位呢?但他们还是毁掉了——有的坠入生命的死地,有的陷入铁网合围的囹圄。生命是宝贵的,自由更是宝贵的,可他们都失掉了。
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昔日的人之精英沦为阶下之囚呢?流行的说法是他们没有把持住贪欲之心,忘记了自己的责任,触犯了法律。但仅仅如此吗?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之外是否还有别的可以防止他们堕落的方法呢?
还是抄一点旧闻罢。《报刊文摘》1999年2月8日载:近来,香港政府高官、公共机构高级人员、议员中,经常有人被市民点名批评,一再在媒体曝光。社会福利署署长梁建邦,从香港乘坐头等客机绕道伦敦前往以色列开会,被揭发为“假公济私”;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陈德霖,用金管局的座驾绕道送儿子上学,遭市民举报,指为“公车私用,浪费公币”;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在恒生银行只作公事或慈善用途的宴会厅设宴庆祝银婚,被公众诉为“行使特权”。
做为一种管理官员的制度,除了要选出合于民意的官员,保证官员勤谨地履行其职责之外,我觉得这个制度还应该想法保护这些官员,使他们不可轻易地流于贪酷,不可很容易地因为贪酷而自毁了生活,损失了生命和自由。从大量的实践看,香港的这种“勿以恶小而放过”的做法便是保护官员的好方法。
这种防微杜渐式的公开的毫不留情面的舆论监督,看起来是很使官员们难堪的,可倘从将死的贪官的角度看,这却是一把庇护他们的自由,保佑他们生命的保护伞。在这把伞下,那些想着贪贿的官员,在他们刚一伸手时便被捉住,从而止住了贪婪的脚步,尽而保护了他们的生命。相比之下,监督我们也是有的,诸如纪委、监察之类,但其预防作用如何,不言自明。
在预防官员犯贪上,我们历来所用的方法是强调官员的自我修行和自我道德约束,比如“君子慎独”“君子固穷”“君子当清心寡欲”等。将这些做为人的精神追求固然无可厚非,但倘将此做为治官的方法,便未免有些失之宽泛而效验不显。这种方法自西汉尊儒以来便一直用着,可又因此修行出多少真正的清官呢?屈指可数。相反,饱读了诗书,满肚子儒学的贪官却数不胜数。这足以说明“君子修行加事后严惩”的防腐模式很难遏制贪官的出现。贪官也是人,“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凡人都有逐利呈欲的一面,当他们执掌了没有制约的权力,贪欲之心便极容易克蚀掉往日的修行,为所欲为,忘乎所以起来。
香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也是贪风流布的,但如今已成为世上最清廉的地方之一,其秘诀之一便是上述制度的运用。这一点,胡长清在临死前已是想得明白了。他说:“假若江西的新闻媒体敢于监督我这位省委常委,我有点绯闻,他们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敢于报道我,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读到这里,我转而又想,当胡长清趾高气扬的时候,他是否还会将这“制度之伞”看做是对他的庇荫呢?而谁又愿意来打开这把“制度之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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