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拔干部不仅要看其德、能、绩等表现,还要看其孝敬父母的表现,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这是甘肃金昌市近期在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考察时提出的一项新要求。而且,在今年的换届中,有3名干部因此被亮起了“红灯”。据报道,此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特别强调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但真正对不孝敬父母的干部提拔实行一票否决的还不多见。金昌市为何要出台这样的规定?孝敬父母与干部提拔有无必然的联系?
金昌市委书记给出的理由是:我们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敬,连妻子儿女都不关心,怎么能谈得上爱党、爱国、爱人民?怎么能担当起领导人、教育人的重任?
此说很有些道理。通过干部选拔任用约束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倡导领导干部做新时代道德的楷模,这是金昌市作出这一规定的积极意义所在。但是,一个孝敬父母关爱家人的人不一定就能做一个好官,官德败坏的人也不一定就是不孝不忠的人。可见,孝敬父母关爱家人与为官好坏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类似“创新”举措的积极意义,但似乎并未切中要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是多方
面的,而最根本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民心。这也是近年来中央一直强调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断扩大群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原因所在。群众缺少了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就难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框框,也必然会带来很多问题。因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要的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脱离了这一点,再好的举措,也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罢了。李 孝敬父母干部提拔有无必然联系2006-11-16 08:39:00 来源: 四川在线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提拔干部不仅要看其德、能、绩等表现,还要看其孝敬父母的表现,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这是甘肃金昌市近期在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考察时提出的一项新要求。而且,在今年的换届中,有3名干部因此被亮起了“红灯”。据报道,此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特别强调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但真正对不孝敬父母的干部提拔实行一票否决的还不多见。金昌市为何要出台这样的规定?孝敬父母与干部提拔有无必然的联系?
金昌市委书记给出的理由是:我们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敬,连妻子儿女都不关心,怎么能谈得上爱党、爱国、爱人民?怎么能担当起领导人、教育人的重任?
此说很有些道理。通过干部选拔任用约束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倡导领导干部做新时代道德的楷模,这是金昌市作出这一规定的积极意义所在。但是,一个孝敬父母关爱家人的人不一定就能做一个好官,官德败坏的人也不一定就是不孝不忠的人。可见,孝敬父母关爱家人与为官好坏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类似“创新”举措的积极意义,但似乎并未切中要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是多方
面的,而最根本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民心。这也是近年来中央一直强调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断扩大群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原因所在。群众缺少了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就难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框框,也必然会带来很多问题。因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要的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脱离了这一点,再好的举措,也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罢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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