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南阳诸葛亮躬耕地之争
(2006-01-24 16:29:22) 来源:

    □李兆钧 王建中     

    在我国,诸葛亮是一位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他不仅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军事家,而且是一位集人类智慧与才能于一身的理想化人物。据《三国志》记载,诸葛亮在出庐之前,曾有一段躬耕的历史。躬耕地在哪里? 用诸葛亮自己的话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他在这里一边读书,一边种地,有“逸群之才,英霸之器”。尽管时人并不十分赞同他,但他还是得到了先主刘备的器重,刘备三顾诸葛亮于草庐之中,咨亮以当世之事,并深深地感动了他。从此,诸葛亮走上了辅佐刘备“兴复汉室”的道路。     

    为了纪念诸葛亮一生对蜀汉政权所做出的不朽功绩,早在三国“景耀六年( 2 6 3 年) 春,诏为亮立庙于沔阳”。之后,私祭和官祭他的纪念性建筑物很快在他生活和作战过的地方建立起来。南阳作为诸葛亮自表“躬耕”之地,自然为他树起了一座存德念功的庙宇,这就是闻名遐迩的南阳诸葛庐,又名武侯祠。同样的,襄阳隆中也较早的为他修建了一些纪念性建筑物。从此,南阳与襄阳之间,就诸葛亮躬耕地问题开始了旷日持久的笔墨之争。清代南阳知府顾嘉蘅作对联曰:“心在朝廷原无论先主后主;名高天下何必辨襄阳南阳”,意在平息两地名人公案。由于这场争论由来已久,所以顾氏之后,南阳、襄阳之争并未因此了断。     

    新中国成立后,对诸葛亮躬耕地这样的专题,并未引起史学界和考古界足够的关注。         

    近几年来,随着商潮中“名人效应”的出现,名胜古迹不再仅仅是供人凭吊,发思古之幽情的摆设,而是成为一种宝贵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旅游资源。于是,人们对久负盛名,甚至被奉为神明的诸葛亮发生了新的兴趣,南阳、襄阳之争也随之再次旧事新提。

    在一般情况下,求证一个历史疑案,一要有实物,二要有史料。但从考古学遗物的角度看,诸葛亮躬耕地无论在南阳、在襄阳,目前皆无犁、锄、碣石一类出土文物可证;从考古学遗迹的角度看,南阳诸葛庐和襄阳古隆中,虽然现存大量古代建筑,但其建造年代均不过宋元,且绝大部分为清代建筑物。尽管这些地面建筑和不可移动的碑碣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但在躬耕地之争中都不能作为汉代证据支持命题。     

    在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中,“襄阳说”的主要观点是:( 一) 历代史籍文献在记载诸葛亮躬耕地的问题上自始至终是一致的;( 二) 隆中属南阳郡邓县;( 三) 宛县属曹操地盘,刘备决不会到曹操的地盘自投罗网;(四) 诸葛亮的亲友中没有一人居住在南阳宛县。

    “南阳说”的主要观点为:( 一) 历代史籍文献在记载诸葛亮躬耕地的问题上始终是不一致的。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九十六年后,李兴在《祭诸葛丞相文》说:“天子命我于沔之阳,……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再晚一些时候,王隐在《蜀记》中说:“晋永兴中( 3 0 4 —3 06 年) 镇南将军襄阳郡守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一百一十年后,习凿齿在《汉晋春秋》中说:“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又说:“堂前有三间屋地,基址极高,云是避暑台”; 约三百年后,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说:“沔水又东迳隆中,历孔明旧宅北。亮语刘禅云:‘先帝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即此宅也”。总之,从诸葛亮2 0 7年走出草庐,到郦道元著《水经注》的三四百年间,的确有不少诸葛亮“躬耕地”、“故宅”、“家”、“旧宅”的记载。问题是,李兴所说的“隆山”,当在汉水以北;王隐所说的“隆中”,没有具体方位;习凿齿所说的是“家”,且具纪念建筑物性质;郦道元所说的“旧宅”,明显沿袭并发展了习的说法。根本问题是诸葛亮没有说躬耕于南阳郡邓县之隆中。从上文可以看出,“隆中”最早出现于西晋永兴年间。     

    ( 二) 东汉南阳郡不辖襄阳隆中。南郡和南阳郡是我国战国时期秦拔宛及郢后相继设置的两个郡。秦灭六国后,正式并入天下三十六郡。《史记·秦本纪》载,秦昭王三十五年( 前2 7 2 年) 初置南阳郡,注引《正义》曰:“在汉水以北”。《前汉书·地理志》载,西汉南阳郡辖三十六县,邓县为其一。南郡辖十八县,襄阳,中庐各为其一。汉水( 茨河———张家湾) 为其郡界。《后汉书·郡国志》载,东汉南阳郡辖三十七县,邓县为其一。南郡辖十七县,襄阳、中庐仍各为其一。汉水仍为其郡界,张衡《南郡赋》云,南阳在“陪京之南,居汉之阳”便是一证。故秦到东汉建安十三年( 公元2 0 8 年) 前,南南( 阳) 两郡一直是以汉水为界的。汉水以南,一无“隆山”,二无“隆中”,唯有《中国历史地图集》标的阿头山。因此,南阳郡之邓县过汉水,翻阿头山,管辖隆中这块尚未起名的地方是查无史据的。  

    ( 三) 刘备三顾草庐时,宛县并非一直为曹操地盘。根据《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等记载,从建安二年到建安十二年,也就是从诸葛亮始“躬耕于南阳”到受备三顾之恩走出草庐十年中,南阳先是张秀和刘表联合控制的地盘,后是刘表一家独占的地方。这期间,只有建安四年冬十一月至建安五年春的几个月中,南阳短暂为曹操占据。即便南阳为曹占领,亮也未必是曹南征打击的对象。另外,诸葛亮也并未说躬耕于南阳之宛县。因此,一个躬耕者“只能”住在荆州( 襄阳) ,而“决不能住在宛县”,这是对亮随叔父诸葛玄“往依”刘表,寄人篱下的一般推理,而不能作为推翻“玄卒”,亮“躬耕于南阳”的证据。     

    ( 四) 诸葛亮的社会关系与诸葛亮的躬耕地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襄阳说”认为,东汉末年,庞德公、司马徽、黄承彦等是诸葛亮结交的名士师友。然而这些人多不见与亮躬耕生活的同期记载,“唯博陵崔州平、颖川徐元直与亮友善”,见于《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不过有关崔、徐的材料均未涉及躬耕地问题。所以,用某地诸葛亮亲友的多少去推断躬耕地的准确地点是很难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的。     

    历代史籍文献在记载诸葛亮躬耕地的问题上是不一致的。特别是晚期史料与早期史料差之甚远。根据东汉建安十三年前的史籍记载,南郡之襄阳县和南阳郡之邓县,在长达四百八十六年时间里,一直是以汉水为界的。在诸葛亮走出草庐、结束躬耕生活之前,没有一条史料可以证明南郡之襄阳县不辖隆中,也没有一条史料可以证明南阳郡之邓县辖隆中。“楚河”、“汉界”之分明,犹如中国之弈楸不容混淆。所以诸葛亮所说的“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只能特定在汉水以北南阳郡内,这是历史的真实性。建安十三年以后,即诸葛亮走出草庐,曹操占领襄阳以后,南南( 阳) 两郡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曹魏在汉水两岸新设的襄阳郡,既管汉水以北的邓县,又管汉水以南的襄阳县,至两晋南北朝时,这一带的行政区划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状态,正史、野史、民间传说并存,诸葛亮生前的活动遗迹真伪难辨。东晋时,也就是诸葛亮走出草庐一百一十年以后,突然出现了“诸葛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的记载。这不仅与史籍记载的南南( 阳) 两郡始终以汉水为界不一致,而且与当事人诸葛亮所说的“躬耕于南阳”也发生了矛盾。同时,也不禁使人要问,汉时南郡襄阳县为什么不能管其西十公里的隆中,南郡中庐县为什么不能管其东4 公里的亮家;而又为什么非由南阳郡的邓县涉过汉水,翻过阿头山去管襄、中两县间的隆中呢? 隆中在诸葛亮躬耕之前又归谁管呢? 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审视一下诸葛亮在南襄两地活动的时空遗迹,特别是“家”的迁徙轨迹,区分一下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的“玄素与荆州牧刘表( 驻襄阳) 有旧,往依之”的“寓居地”;诸葛亮《出师表》自表的“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的“躬耕地”;习凿齿《襄阳记》记载的“亮初亡,所在各求为立庙,朝议以礼秩不听,百姓遂因时节私祭之于道陌上”的“纪念地”三地之间的关系,和建安十三年前后史籍文献记载之差异。如是,也许自明清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本来就不存在,或者各自已经得到解决。

    最后应当指出,在我们深入研讨诸葛亮及其躬耕地问题的时候,不应该只看到学术之争的一面,还应该看到在这场争论中,襄樊古隆中和南阳诸葛庐都得到妥善保护,并利用“名人效应”发展旅游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另一面。因此,我们不应该拘泥于“躬耕地”和“家”的真伪,简单的评估南襄两地文物的价值和景观的高低,正如南阳诸葛庐一幅对联写的那样“地无论宛襄,有诸葛庐自堪千古”。     

    诸葛亮( 公元1 8 1 —2 3 4 年) 三国蜀汉一位才华横溢,深谋远虑,沉着果断,有眼光,有魄力的政治家、军事家。字孔明,琅邪阳都( 今山东沂南南) 人。东汉末,隐居邓县隆中,留心世事,被称为“卧龙”。建安十二年( 公元2 0 7 年) ,刘备三顾草庐,他向刘备提出占据荆( 今湖南、湖北) 、益( 今四川) 两州,谋取西南各族统治者的支持,联合孙权,对抗曹操,统一全国的建议,即所谓“隆中对”。从此成为刘备的主要谋士。后刘备根据其策略,联孙攻曹,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并占领荆益,建立了蜀汉政权。曹丕代汉,他说刘备称帝,任丞相。建兴元年( 公元2 2 3 年) 刘禅继位,他被封为武乡侯,领益州牧,政事无论大小,都由他决定。当政期间,励精图治,赏罚严明,推行屯田政策,并改善和西南各族的关系,有利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曾五次出兵攻魏,争夺中原。建兴十二年,病死于五丈原军中,葬定军山( 今陕西勉县东南) 。唐朝大诗人杜甫充满激情所写的诗篇,集中表达了后人对壮志未酬的诸葛亮的缅怀之情:“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人民论坛》( 1 9 9 8 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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