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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甘肃频道5月13日电
5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在近一个月月的监督检查工作中,该所依法对28户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限期整改20户,停业整顿2户、罚款6户、计人民币11000元,没收不合格产品45公斤:截止当日共检查594户、罚款11000元。这其中监督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学校391户次,公共场所120户次,药店41户次,医疗机构11户次,托幼机构11户次,交通运输消毒点20户次。经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公布了检查合格的单位名单,同时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曝光。 (记者
金奉乾)
编辑:朱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