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责任与理性取消“五一”长假

稿源:西部商报

  据《西部商报》报道,在前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宣布,今年“五一”取消放长假,按正常节日放假。高强指出,“五一”不放长假是我国政府防治“非典”的预防措施。在我国局部地区还在发生“非典”的情况下,采取更为严密的措施,是必要的。但并不是主张大家不出门,而是不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国家取消“五一”长假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预防由于人群流动可能造成的疫情扩散。由于“非典”所具有的流行病的特征,国务院作出这样的决定无疑是必要的,体现了为人民负责的精神。

  果断地取消“五一”长假,显示了政府的理性。所谓政府理性,是说政府行为应当是理性的或合乎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或感情用事的),它的表现形式是把追求一定的利益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政府,它要追求的利益不光指国民经济增长,还包括社会利益、公众利益等。这种利益是包括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在内的各种利益的“利益集合体”,是一个利益群。

  如高强所说:“我想(取消‘五一’长假)这项措施对中国的旅游收入会有很大的损失。但是我们中国政府是要把人民的生命、人民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从我国实行长假制度以来,每年的“五一”节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有力地推进了国民经济增长,因此被称为“黄金周”。但是,随着“非典”疫情的出现,以及不容回避的由于人群流动将导致疫情扩散的可能,政府在“黄金周”的巨大经济效益与国民的生命健康防范方面到底作出怎样的选择,无疑是对政府行为是否合乎理性的一种考验。

  一个理性的政府,也正是一个成熟的政府。当然这并不仅仅表现在依据国家情势适时取消“五一”长假这一事情上。在迎击“非典”的战斗中,我们都充分地感受到了政府的这一特质。比如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通道,采取果断的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加强对各地区防疫工作的指导,集中国内优势的医疗力量和科研力量来联合攻关,提高治疗的措施以及对经济困难的患者和农民实行医疗费用救助,并进一步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等等,无不表明了我们的政府在处理国家公共事务方面的理性与成熟。( 杨耕身 )

  编辑:俞昱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