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被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等八部委评为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武都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陈耀明荣获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07年3月至11月,陇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认真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志强为组长的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行动中,先后出动警力565人(次),出动车辆107台(次)。共立自行车被盗案件137起,查处132起,其中摧毁盗窃自行车团伙案件7起。打击处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126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治安处罚93人,批评教育28人。收缴自行车152辆,其中已向群众返还148辆。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彻底治理全市自行车被盗问题,治安支队在加大专项行动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旧货、废旧金属收购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了出租房屋,建筑工地的治安检查,指导学校、商场等单位设置自行车存放点106个,110巡警队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力度,有效地防范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式的好转和社会风气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