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高度关注民生办实事。
坚持和谐抓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发展社会事业。
一是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大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100所初中学校的寄宿条件。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全省“两基”攻坚任务。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施15个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调整专业结构,提高高校科研水平。
二是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200个乡镇卫生院和一批县级医院的医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县乡医疗用房20万平方米,改扩建15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快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支援农村力度,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增强医疗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医疗价格体系,改进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奖励少生与处罚超生相结合,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四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抓好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做好丝绸之路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五是全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努力扩大就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军队转业退伍人员安置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
六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险扩面清缴工作力度,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支付。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
七是集中力量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医疗、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办好12件实事。(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部农村人口。(2)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非职工人群。(3)床位补贴翻番、济困病床制度覆盖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4)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覆盖全省乡镇。(5)实行贫困高校生政府助学金制度,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提高牧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解决90万极度干旱地区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会宁、环县、靖远三县人畜饮水工程。
(7)新建改建乡村道路6000公里。(8)完成全省村村通电话工程、1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完成户户通电任务。(9)新增沼气用户12万户。(10)提高村干部报酬补助标准。(1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12)市州所在地城市全部实施廉租房制度。
八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投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属地化管理。完成煤矿瓦斯治理、小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任务,建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煤矿、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做好气象、测绘、参事、文史、地方志、地震预防、档案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老龄和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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