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06年起,辽宁省提前一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政策,并确定免杂费资金扣除中央补助后,由省财政负担60%的原则。为确保资金落到实处,辽宁省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这方面的审计。近期,辽宁省审计厅将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审计实施审计。
对于此次审计的重点,该厅指出,一是要在审计中注意查处资金在投入、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二是要关注各级政府是否针对资金建立了相关的监督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符合实际;三是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完善性。要关注一年来改革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两免一补”资金,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配套比例和补助基数的确定等政策是否科学、合理;四是要注意查处教育资金的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其他铺张浪费等有损学生利益、违背群众意愿的问题,通过审计促进各级政府把有限的教育资金用好。
该厅还要求参审人员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财力的县区的差异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善于横向对比。同时注意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政府反映,为政府完善制度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丛林)
编辑: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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