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侵占公共权力资源这种现象被作家周梅森称为“递延权力”。他在《绝对权力》一书中写道:“作为领导干部的权力,除了党和政府赋予的绝对权力外,还有递延权力。以前很多作品一说到反腐败,就单纯把目光盯向了领导干部,其实这种由‘下面的人’干出来的事危害也是很大的。很多时候,权力是在正派者的手中,但是通过诸如秘书、下属,甚至社会等第三者的递延,腐败便滋生了。”
“递延权力”造成的危害相当大,应该引起严重关切。第一,“递延权力”实际是围绕维护私人利益展开的。由于体制、法治等方面尚未健全,在社会资源分配的过程中,有不少逐利者千方百计从各个渠道打开缺口,“递延权力”正是他们利用的途径之一。第二,“递延权力”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违反了公众的意志,扭曲了公共权力人民授予的法则,从根本上颠覆了公共权力的价值理念。第三,“递延权力”严重危害了公共权力的制度环境。即使制度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使制度停留在文本阶段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是营造一个适应现代公共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
编辑: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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