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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1)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江河上游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及特殊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扎实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供给区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和重点城市的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高污染重点行业和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治理时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
(32)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积极推进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以节水为重点,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补偿机制,对重要矿种和矿产资源必须进行高起点成规模的开发,着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对重点矿产资源集中力量进行详查和勘探,努力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33)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奖励少生”和“处罚超生”相结合,认真落实平抑人口生育高峰的各项政策措施,严禁计划外人口出生,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推进优生优育。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