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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扩大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15)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的同时,更加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失地农民以及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化户籍、劳动就业制度等改革,整顿、规范和发展就业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护,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6)大力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把开展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促进劳务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着力提高劳务输出的层次和效益,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和就业渠道。加强劳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整合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对就业培训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调动各方面和社会各界抓培训的积极性。健全地区间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培育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17)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城镇低保标准在连续三年每年提高10%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重点保障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基础上,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扩大低保范围。抓好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的落实。
(18)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城市低保人员入手,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城镇非职工人口的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展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减灾救灾工作。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