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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在的市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城市,前几日由市纪委牵头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腐败山歌大比赛,市内各职能部门、市辖各县都组队参加,参赛团队按抽到的号码先后登场。笔者“有幸”应邀请参加,发现登台团队演唱完毕后马上集体离开,比赛到最后阶段,台下几乎没有“听众”了。
笔者对反腐败举双手赞成,但对这种没有“市场”的反腐败方式则持质疑的态度。且先不说组织全市性的比赛前排练和部置会场对物质和人力的耗费,最大的疑问是搞几场文艺演出是不是真的就能反腐败?
如果搞文艺演出确实有反腐败效果,那就是通过舞台上鲜活的人物艺术形象,唤起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民众的反腐意识及激发反腐参与的积极性。但遗憾的是,参赛的全部是清一色的机关干部,整场演出不是在“草根”们能够观摩、欣赏的露天广场,而是在某城区耗费巨资新建设的豪华办公大楼的一个中型会场里面,场内就只是登台的演员和台下即将参赛的演员。笔者当时在场负责拍摄,根本看不到一个普通百姓。这样的比赛本来参赛的机关工作人员都没什么兴趣,又何来唤起民众反腐意识的觉醒和激发参与的积极性?倒是在场外,笔者看见一些百姓模样的人想穿越停放在大楼外的层层豪华车辆欲挤进会场看看究竟,但马上被身着制服的警察赶出场外。
这样的反腐文艺演出能不能起到效果,可能官员们心里都不太有把握。既然这种方式反腐明显不能奏效,那官员们又为何乐此不疲?
笔者以为,本市官员们搞反腐文艺演出仅仅是反腐方式的一种创新罢了,但在网上输入“反腐+文艺”搜索出来的结果竟高达二十多万条,尽是“某某市反腐倡廉文艺演出在某某地举行”的字样。文艺反腐也可谓花样百出,有搞反腐散文竞赛的,有搞反腐书法比赛的,有搞反腐雕塑征集的……
相信官员们并非个个都是泛泛之辈,他们如此热衷文艺反腐,自有他们的“道理”。就艺术的本质来说,是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它既是对社会现实的艺术手法表现,又是高于现实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所以既然是艺术,就远离了现实的人,远离了现实的事,跟自己,跟身边的人,跟自己所经手的事,都扯不上关系,文艺演出的效果只是在反复“警醒”自己罢了,至于能不能真正“警”得“醒”,只有天知道。但如果要真枪实弹地反腐,动用法律制度,动起国家机器,该抓的抓,该查的查,该判刑的判刑,那就跟文艺反腐的情况简直是天渊之别了,不少人甚至将泥菩萨自身难保。好在文艺有文艺的“特征”,既把事情办得轰轰烈烈,又不损害任何人的既得利益,真是“妙不可言”哪!
还有一个“道理”不得不提:搞文艺反腐,平时汇报或者年底总结的时候就有“经验”可谈,就可以大书特书,就可以长篇大论,不至于让上级部门认为什么都没做。老百姓要问起反腐工作搞得怎么样了,官员们大可摊开双手自豪地说:“你看我们忙的样,这不正在实实在在地抓反腐吗!?”(王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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