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近日,我市市、县两级克服困难、积极协调,多方筹措资金1.43亿元,为全市192.67万名城乡居民购买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比上年增加3769万元,增长35.7%,投保人数比上年增加6746人。
从今年起,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55元提高到75元,新增20元中1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达不到大病保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或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医疗救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进行补偿,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实施,发挥政策合力,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