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制定《重点工作督查实施办法》

    新华网甘肃频道6月23日电 为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力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近日,民勤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实施办法》。

    该《办法》对督查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方式、实施程序和结果的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县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工作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督查主要采取目标督查、专项督查、责任督查、全面督查、剖析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进行。在督查结果的运用上,《办法》规定,对全面督查考核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排序名列前三名的,给予表扬、表彰;对因主观努力不够,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排序末位的,实行淘汰制,给予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调整工作岗位、免职、降职、撤职的处理。对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办法》的施行,对及时了解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范晓娟

来源:民勤县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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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