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1月17日在武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其功
2007年的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依法准确打击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50件5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91人,不批准逮捕9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2件7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30件528人,不起诉42人。
1、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和“两个基本”的原则,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杀人、抢劫、重大伤害和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10人,提起公诉241人。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各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83人,不起诉39人。
3、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质量评价制度和质量预警制度,对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的制作以及备案审查等均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容易产生问题的部位、环节采取提示、催告、请示、指导、协调等方法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同时,通过加强侦查、公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不诉案件备查制度、统一执法尺度等措施,确保案件质量。
4、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办案,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以及对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通过检察建议、法制宣传和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努力化解和减少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继续发挥市院办案主体作用,推动基层院办案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坚持查办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发生在工程承包、土地出让、行政审批、小城镇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办案中的主体作用,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通过督办、提办、交办、参办等侦查一体化方式指导基层院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2、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按照省检察院“稳定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认真执行“两个延伸”,做到办案各环节有机衔接。坚决禁止降格处理和随意做撤案、不起诉处理。严格执行“双报备、双报批”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针对职务犯罪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实际,不断拓宽侦查视野,强化侦查措施,制订缜密初查方案,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罪名特征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捕捉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充分发挥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渠道。
3、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预防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把握规律和趋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防控治理。市院先后介入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武威过境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和预防。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关于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深入全市12个基层派出所和重点办案单位,对72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加强审判监督。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对违反诉讼程序、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3件6人刑事案件提出了抗诉,法院改判1件。办理二审公诉案件30件40人。在认真做好对正确判决、裁定的息诉工作,维护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既判力的同时,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提请抗诉、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改判1件,息诉18件。
3、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中,在强化措施确保无超期羁押案件的同时,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对840名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坚持在监管场所内约见检察官制度和告知制度,约见了180名犯罪嫌疑人和服刑罪犯;联合监管改造机关对102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实地考查,落实了监外执行人员台帐、季签到制度;认真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通过核查1010名监外执行罪犯,对19名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作了监督纠正,建议纠正各类违法问题10次,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清、原因清的目的。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维护监管秩序,移送审查起诉又犯罪案件3件6人。
4、加强控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遏制信访案件发生,推行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和着力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认真耐心地听取意见,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防止因语言表达不明、法律条文引用不准而使当事人缠诉、上访。着力开展刑事赔偿工作。加强处理初信初访工作和司法诉求信息分析,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广泛收集整理,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制定了《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处理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实现了对来信来访的流程管理。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推行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了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了“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强化了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和市院领导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派员参加了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市院领导分别与县、区院检察长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督查工作。制定了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数量和公务接待标准的具体规定,规范了发文程序,缩减了会议次数,各项决策的执行力有效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始终保持了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
2、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相继开展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制定完善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实施意见、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流动党员管理措施、党员服务和联系群众的四个长效机制。开展了“爱机关、树新风、作表率”教育和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组织干警到军营实地参观学习,充实了干警的文化精神生活。继续实施学历教育攻坚计划,鼓励和倡导非检察官人员积极报考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3、以加强基层院建设为重点,夯实检察工作基础。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院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市院领导多次深入基层院亲自督促指导办理案件,全力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了市院各业务部门对基层院的对口指导,多次组织基层院干警参与市院查办大要案,旁听市院出庭公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基层院之间相互观摩学习,总结和推广基层院建设的新鲜经验,使各基层院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显现。
五、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把贯彻落实《监督法》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接受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先后7次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到市、县检察院视察,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交办的2起案件及事项依法办结并反馈。为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6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和1件拟作撤案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实行了严格的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和律师介入制度,在民行、控申、公诉部门实行了公开审查程序和听证程序,请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推行“阳光执法”。同时,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确保在检察环节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200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二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三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四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五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编辑:范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