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怎样被抢回来的?
来源:兰州晚报

    随着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临近,有关知识产权及商标保护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受各方条件的限制,我省在品牌保护和商标维权方面多年来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在抵制恶意抢注商标的同时,如何更好地维护好自身权益,牢牢地把自己的品牌掌握在手里,已成为眼下企业及相关部门关注的话题。

    一年前,有关“黄河”商标被香港恶意抢注的消息,一度成为国内媒体追逐的热点。 2006年11月7日,随着“黄河”商标在香港、澳门获得两地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机关颁发的证书,一场恶意抢注“黄河”商标的风波以对方的失败而告终。

    “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百度搜索上轻轻一点,有关黄河商标被抢注的新闻居然有近两万条。

2006年2月下旬,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黄河”被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港抢注。通过省工商局证实,从 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续将国内 187件知名商标,其中30多件包括“黄河”在内的中国驰名商标和80多件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著名商标,在商标注册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香港申请注册。

    这起大规模的商标抢注案件,是国内多年以来发生的抢注商标数量最多、影响极为严重的商标恶意抢注事件。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起商标抢注案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国内众多企业、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应,国家商标局也高度重视,于 2006年3月6日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帮助被抢注企业采取相应行动和措施维护自身商标权利。

    艰难的维权之旅

    “黄河”商标是国家商标局认定的甘肃省第1个生活资料类的中国驰名商标,也是全国啤酒行业继青岛、燕京之后第3个中国驰名商标。

    商标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最锐利的商战利器。日本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冈田全启曾提出:“市场经济已经向知识经济转化,不了解知识产权,就无法生存的时代已经到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依法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是企业商标战略和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兰州黄河从 1986年创业之初就意识到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黄河企业连续荣获甘肃省第一、二、三届著名商标, 1999年、 2000年先后两次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列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黄河”商标于 2002年2月8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黄河”商标在国内外和广大消费者中赢得赞誉的同时,也成为被侵害最为频繁的对象。据有关部门统计,从 1987年10月至 2004年12月的17年间,经甘肃、青海、江西、湖南、湖北5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侵犯黄河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案件达37起。

    这起“黄河”商标在香港被恶意抢注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开始了积极的维权行动。

    邀请省内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共同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在港、澳、台地区发生抢注“黄河”商标事件,制定了维权应对方案,并详细了解了在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的程序、办法等。有关部门委托国内著名涉外商标代理机构———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将“黄河”文字和图形等3件商标,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三地进行了申请注册。

    2006年11月7日,申请商标在香港、澳门获得两地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机关颁发的证书。至此,在香港恶意抢注“黄河”商标的行为以失败而告终。

    驰名商标屡遭“侵袭”

    “商标抢注是反映在商标领域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它直接损害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抢注其他企业在先使用,在先注册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不仅侵犯了被抢注企业合法商标在先权利,而且还影响了被抢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特别是那些抄袭、模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更是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谢宗高律师这样说。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企业商标品牌价值也随之提高,中国商标也进入了被抢注的高峰期。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原产地保护产品名称已成为被抢注的热点。据国家工商总局不完全统计,国内有 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甘肃衡信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经理李阳认为,中国企业商标意识仍然不强,对国外商标法律制度和涉外商标知识缺乏了解,“对国外设置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没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

    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资料显示, 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 46%未在美国注册, 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 54%未在加拿大注册,而在欧盟的未注册商标品牌比率高达 76%。这就给处于全球竞争中的中国企业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也给国外竞争对手留下了许多可乘之机。商标维权刻不容缓中国的知名商标缘何频频受伤?在记者的调查中,有关专家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忧虑。

    李阳认为,设置商标壁垒、借用名牌效益、获取不正当收益是中国商标屡遭侵犯的三大原因。随着中国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在国际上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增强,一些外国企业把这些中国企业作为竞争对手,力图通过合法手段阻止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在商标抢注之后,合法地把抢注的商标标注在自己的产品上,借用被抢注品牌形象参与市场竞争,严重损害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利益。“各种商标抢注案例反映出非常明显的恶意,境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商标的地域性限制,在对中国知名商标进入市场可能性进行预测后,花少量商标注册费在境外抢先注册中国知名商标,然后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起诉获得赔偿,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国内知名商标一旦被抢注,中国企业一般面临两种选择,其一不夺回商标权,可能被诉侵权或退出市场,其二要夺回商标权,则要付出巨大经济代价。”

    “商标维权刻不容缓。”李阳说。商标被抢注有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原因,尤其对商标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的甘肃而言,防范工作显得尤其重要。李阳告诉记者,企业要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寻求涉外商标保护捷径,采取“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战略,建立企业商标自我保护和防范商标抢注体系。“建立全方位商标保护机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界协同努力。”(记者 瞿学忠 李鑫)

    编辑:范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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