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事劳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 (二)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研究拟定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法规的实施意见,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实行综合管理。 (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宏观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人员、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归口管理有关专项计划。 (四)呈报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的行政任免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继续教育;综合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人才流动工作,指导人才市场建设。负责制订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意见,承办国家特殊需要的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择业指导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对全县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 (八)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军队转业军官及退伍军人的安置、培训等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指导劳动力市场和劳动服务事业的发展,协调指导全县和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 (十一)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奖惩、劳动模范评定等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的鉴定、开发和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县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二)考培录用股; (三)工资福利股(挂临夏县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四)科技管理股(挂临夏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五)劳动监察股(挂县劳动监察中队牌子); (六)劳动争议仲裁股(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三、班子组成 局 长:谢绍忠 书 记:马维青 副局长:吴泽民 副局长:马兴国 四:联系电话:322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