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委政法委

    一、政法委职责:

    l、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协调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全县政法工作的改革;

    7、研究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lO、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历打击"法轮功"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11、、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基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斗争情况;

    12、承办徽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13、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徽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顺生

    13909896998 7522226

    杨生仓,政法委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和610办工作

    13830936156 7521730

    唐维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上任,分管综治办工作

    3668680 7521972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