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管理办公室

    徽县矿产品管理办公室成立与一九九五年七月,属县政府直管部门,事业单位编制,正科级建制.内设六个基层管理站。 稽查队、征管股、财务室和行政办公室及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是:

    一, 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境内矿产品运销、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偷漏费及打击无证非法偷运矿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产品运销经营的正常秩序。

    二,按县政府矿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授权范围内的矿山采选冶的矿产品的矿产品购销合同签证、准运证卡的有关手续和矿产品的检吨放行工作。

    三,根据核定的规费做好依法征收、管理和上缴工作。

    四、配合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林业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全县矿业管理的其他工作。

    五、按《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稽查查处偷运、抢窃、无准用手续的矿产品。

    主 任; 刘宝平,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矿产品运销手续的办理,单位财务收支、车辆使用及支部等工作。

    副主任;郇旺强,分管基层管理站,办公室,稽查队、征管股等科(股)室业务及单位的考勤考核工作。

    单位联系电话;75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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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