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贯彻人事管理政策法规,逐步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对全县人事工作业务指导及人事宣传和调研工作。
2、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人才的稳定、引进、培养、配置、使用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推进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拔并综合管理全县省、市级优秀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地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负责专家和留学生归国人员服务工作。
3、制定全县人才流动政策,统一管理全县人才流动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人才市场建设。
4、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及有关法规,研究拟定实施意见;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实施综合管理,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5、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人员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6、贯彻国家工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与分配的办法;研究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宏观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
8、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执行国外人才智力引进的政策法规,组织管理国家、省、地及全县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管理来环工作的外国专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外国专家身份的确认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及使用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的管理工作,管理使用专用经费及引进本县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研究拟定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9、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指导和协调政府表彰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10、综合管理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1、推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劳动保障领域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13、组织开展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研究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性政策、制度,制订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政策和管理办法。
14、按照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统筹管理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和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省市有关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解困再就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开发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技校招生工作;管理和监督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组织或委托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全县劳动预备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16、依法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推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制度。依照《劳动法》赋予的劳动行政监察权,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处罚违法行为。依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实施省、市发布的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17、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宏观调控企业劳资双方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指导线政策,行业收入调节政策,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办理工人退休审批业务 。
18、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其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工伤认定工作。
19、组织贯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支付使用实施行政监督;组织落实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划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
20、组织建设全县人事和劳动保障信息网络,负责全县人事和劳动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完成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统计、信息资料的定期上报。
2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1、秘书股
2、干部股
3、职称股
4、工资计划股
5、社会保障股
6、劳动就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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