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情况
一、主要职责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和推行人事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建立科学的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依据《劳动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建立和推行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健康发展。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调整,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资统计、分解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统一管理全县人才流动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志愿兵、城镇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择业指导,完善劳动力市场,为企业劳动用工与劳动者择业提供服务。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和退职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
负责全县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险、劳动就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和就业服务计划,推进工伤、大病医疗、女工生育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指导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搞好各项保险费用的征缴、管理及各项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社会保险统计,做好参保人员的养老、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统筹单位的各项保险基金缴纳情况进行审计。
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职业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解困和再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内设4个股室。
(一)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递、立卷、归档和全县一般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来信来访、机关保密、保卫、安全卫生、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工作安排、总结、汇报材料、本局文件的校对、印刷、分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干部股(加挂“合水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干部、工人的公开招考聘用和工作调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职工的离(退)休、遗属抚恤等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的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全县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
(三)劳动保障股(加挂“合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企业职工的离(退)休、遗属抚恤等工作;负责全县的劳动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鉴证制度;负责全县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各项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支付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力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县内外劳动力正常有序流动。
(四)人员工资计划股(加挂“合水县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的编制、下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地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及日常工资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门领导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科级2名,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挂靠机构
(一)县劳动监察队为事业单位,挂靠人事劳动保障局,事业编制1名。
(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挂靠合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三)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合水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事业编制1名。
领导分工:
(局长)张治田:负责党建、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副局长)南俊龙:分管干部人事、人员和工资计划管理、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及引智工作。
(副局长)虎国锋:分管劳动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后勤、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纪检组长)李小明:分管纪律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552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