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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一算,王秀花羁押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整整100天了。这位西固区新城镇青春村一位普通的农妇,为了保护自己的承包地而付出了令人痛心的代价。三个多月来,她的丈夫孙正海手捏着全村60位村民联名的诉状及相关证明往返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企通过合法途径争得自己的权益,让妻子早日回家。
事发经过
今年4月,兰武二线工程进展至西固新城镇,村民孙正海家一块二分多的承包地在其征用范围内。在土地征用移交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该工程包工队先后数次强行施工,但在镇政府、村委会及土地承包人的阻拦下未能实现。6月10日,包工队再次强行在孙正海的承包地中施工时,孙正海的妻子王秀花出面干预,后与之发生口角、厮打,在村民的劝阻下方才罢休。
令孙正海意想不到的是7月14日,也就是事情过了一个月后,西固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将王秀花刑事拘留,羁押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7月18日西固公安分局又向孙正海发出了逮捕通知书:“王秀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包工队强行施工
“土地的使用权在我手中,在未正式移交之前,任何人都无权在我的承包地里动工。”在看守所王秀花对律师这样说。
“孙正海夫妇虽然是普通农民,但还是挺通情达理的。”新城镇城建工地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光德对记者说:“兰武工程是国家大型工程,从去年开始,当地政府为配合中铁大桥局工作展开占用土地动员后,孙正海第一个站起来表示支持国家建设。此次征地中,孙正海家有两块地在征用范围内,其中铁路北侧的一块地他在全村第一个带头和政府签了协议,当时还引来许多村民的责骂。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积极支持工程建设最后竟落得如此下场。
马光德补充说:“孙家在铁路南侧的这块地,铁路正好在此打桥墩,这样就形成了边角地。孙正海认为,一个大桥墩几乎把2分地全占了,留下的地也根本无法再耕种,要征就按国家标准全部征掉,此事也正在商量解决。由于中铁大桥局将基础工程转包给了一家私人包工队,在征地手续还未办理的情况下擅自强行施工,这才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
土地流转应自愿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自愿,有偿进行,但是轻视农民、漠视农民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受理王秀花案子的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聂晖律师分析道,王秀花丧失的是双重权利,土地卖不卖,不由农民决定;即使是农民要卖土地,他们也没有与买方平等坐下来谈判的权利。中央反复重申,赋予农民30年耕地承包权,让农民吃“定心丸”,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对承包地想动就动,想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根本不和农民商议,最多由镇政府或村委会出面协商,像王秀花家这样的事在我们办案中经常遇到。王秀花至今还在羁押中,但工程队已派人一遍遍到她家催其家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称这是国家大型工程的需要,否则将会延误工期造成损失。似乎剥夺农民土地利益,不惜牺牲农民利益就是应该的。这种漠视农民权利,任意侵犯农民利益的思维该到洗涤的时候了。
农妇是正当防卫
曾经在党和国家机关担任过重要职务的资深经济学家杜润生日前撰文提出,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说是准所有权,它包涵承包权、使用权,还有抵押权、入股权、转让权等多种权利,农民土地使用权作为私人财产,其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聂律师认为,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在未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就强行在王秀花家承包地里进行施工,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进行都是不合法的。王秀花干预其非法施工完全是正当防卫。
农民权益谁维护
10月29日,记者来到西固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陈检察官说:“10月14日此案已退侦至西固公安分局。”当追问退侦理由时,陈说:“这是我们的办案纪律,不便告之。”
随后在西固分局法制科值班民警查阅案卷记录后对记者说:“退侦记录上没有查到这个案子,具体办案的民警今天休息,其他的事我也说不上。”
尽管目前我们无法得知为什么检察院要将此案退回公安分局?更无法知道案中决定王秀花命运的《法医鉴定》是如何鉴定的,因为她的家人至今也没有看到相关病历和法医鉴定。如果说王秀花为了维护自己的承包地不受侵犯而伤人被羁押是理所应当的话,那么在土地征用中,无视国家法律,漠视农民权利的行为到底该由谁来管?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并进一步追踪报道。(记者穆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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