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州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目标、方针、政策,承担全面完成全州宣传思想战线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负责实施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思想道德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州的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州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文化文艺产品的生产和全州各类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州出版界进行宏观管理和队伍建设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全州各类新闻媒体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州新闻系列和企业政工职称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奖工作。 (三)、负责全州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等工作;总结推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指导、协调、全州对外宣传工作。 (四)归管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活动。 (五)承担州国防教育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宣传思想工作。 (七)承担州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对全州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协调;研究分析全州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关报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负责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和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的各类创建活动。组织全州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创评推荐和管理考核;承担委员会交办的文秘、事务工作,会同州财政局管理州级“文化事业建设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