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1、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州和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州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3、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难案件;
4、组织协调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推进司法改革;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办理州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县(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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