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临夏州委 临夏州人民政府 关于兑现奖励2003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决定
州委发[2004]12号
2004年2月25日
2003年,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综合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州委、州政府在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决定对2003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得分在100分以上的永靖县、临夏市、积石山县评为一等奖,各颁发荣誉证、奖励 现金5万元;对得分在100分以下、95分以上的康乐县、和政县、临夏县、东乡县评为二等奖,各颁发荣誉证、奖励现金3万元;对得分在95分以下、90分以上的广河县评为三等奖,颁发荣誉证、奖励现金2万元。
对2003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较好的永靖县、临夏县、积石山县各奖励现金2万元,颁发奖牌一面。
州委、州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县(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年的综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争先创优,在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毫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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