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负责提出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起草和修改工作;
2.承办常委会对全州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情况收集和总结工作;
3.审查研究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政府所属的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报送的文件、州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章、政令和决定,以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规章等,对不适当的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报告;
4.负责州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和整顿汇编,以及法律、法规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工作;
5.承办州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世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