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负责州人大常委会与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环境资源保护等部门的联系;
2.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教科文卫、环境资源保护等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具体工作;
3.承担常委会对有关教科文卫、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情况的收集和总结工作;
4.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了解教科文卫、环境资源保护等事业的现状、工作成效和问题,为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这方面的工作提供情况、材料和依据;
5.审查研究州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和行政规章,对不适当的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报告;
6.承办州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马春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