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三季度 居民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10月27日,省统计局公布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65元,同比增长6.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6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3元,增长6.2%。
“总的来看,在各项惠民政策的发力下,前三季度,全省居民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张涛分析前三季度居民收入情况时说。
张涛认为,从全国看,前三季度甘肃居民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0和1.1个百分点。这一增速与全省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同步,这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充分体现了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稳与进。从城乡看,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1.3和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3.31降至3.27,下降了0.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主要来源是什么?“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保持增长,是促进我省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的主要来源。”张涛说。
张涛介绍,前三季度,全省不断完善就业帮扶政策体系,统筹用好多元就业渠道,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全力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同时,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绩效相关政策,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福利待遇。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8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同时,前三季度,全省各地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政策性生活补贴积极落实。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1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6%。
同时,前三季度,省内消费有效扩大,全省文旅持续火热,农业生产总体稳定,“甘味出陇”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良好,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9%,其中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7.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6%和5.4%,主要农牧产品价格平稳运行,农村居民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4.4%,比上半年高2.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4%。
张涛认为,下阶段,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继续稳定和扩大居民就业,抓好“三秋”农业生产,巩固农业发展基础,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挖掘财产性收入潜力,促进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曹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