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酒类违法行为线索。
征集范围包括:生产各类假冒酒类产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及名酒包材回收加工等“黑链条”;销售各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假冒知名白酒、假冒进口品牌红酒、假冒品牌啤酒等)的违法行为;私自篡改各类啤酒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使用过期或变质原辅料调制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或泡制酒、违规销售自酿酒的违法行为;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经营其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31-8103974(工作日: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来信举报:兰州市城关区木塔巷北城壕4号310室。邮编:730030,举报邮箱:9272077@qq.com。举报违法信息一经查实,该局将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记者 郑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