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塔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原副局长霍镇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霍镇山在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谋取利益;违反法定程序,为他人违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霍镇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敦煌市原卫生局局长杨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1年3月至2017年1月,杨瑜在担任敦煌市防疫站站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卫生局局长期间,安排会计人员将单位收取的体检费、疫苗接种费、门诊费、房租等收入截留,设立账外资金账户用于请客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并将部分资金据为己有。杨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调整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玉门市柳河镇二道沟村党支部副书记马继不缴纳土地承包费、擅自复耕退耕还林地问题。2021年至2022年,马继在担任二道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拒不缴纳村委会土地承包费,擅自将退耕还林地进行复耕,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9月,马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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