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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1 15:02:01 来源: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

莲花山管护中心: 深化“林长+N”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2025-07-11 15:02:01     来源: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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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莲花山管护中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统领作用,健全完善林长制组织、责任、制度体系,推行“林长+”机制,整合“N”方力量,稳步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全力守护莲花山的绿水青山。

  创新“林长+治安林长”机制。为充分发挥林区公安部门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创新建立“林长+治安林长”工作模式,基层负责人被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聘为莲花山林区“治安林长”,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全面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提升林区治安防控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探索“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根据《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意见》,与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洮河林区法院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协同共治机制,签订《莲花山林区林长制协作协议》,纵深推进林长制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助推提升各级林长依法治林能力,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提供保障。

  构建“林长+河长”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2025年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河长制”与“林长制”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保护区生态保护管理能力,与康乐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河长制”+“林长制”联管联防协议》,坚决扛牢河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协同治理。

  深化“林长+生态护林员”机制。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职责,持续做好“护绿”文章,深化“林长+生态护林员”机制,建立“管护中心—保护站—护林员”三级网格化管理,与每位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了人头山头地块,依托“管护通APP”,通过“日常巡护”+“稽查巡护”的方式,加大资源巡护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保护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建立“自然保护地+地方”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凝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与临夏州林长办、太子山保护区、周边乡镇村社签订《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长制联管联防协议》,构建起森林资源保护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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