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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9 17:39:38 来源: 民乐县融媒体中心

民乐:让群众用药更透明安心

2025-07-09 17:39:38     来源: 民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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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精准守护群众用药安全,提升药品流通使用透明度,自2025年7月1日起,民乐县在全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依码支付”医保结算管理新规,并严格执行“无码不付”的结算要求。此举标志着民乐县在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化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在生产环节即被赋予。其包含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流通路径等关键信息。依托国家统一的药品追溯体系与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监管部门可对每一盒药品从出厂、流通、储存、销售、直至医保报销结算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精准追溯与动态监控,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等机构,在销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时,必须严格查验并采集药品追溯码信息。若销售药品时未按要求采集追溯码信息,医保结算系统将自动对该笔药品费用予以拒付。同时,未按规定扫码售药的定点医药机构,还将面临医保协议考核扣分、警示约谈、乃至暂停结算等从重处理措施。

  “无码不付”规则严格限定于医保部门与定点零售药店、诊所之间的费用结算环节,参保群众在定点药店购药时,享受医保报销的流程不变。患者只需按原先规定出示社保卡、电子凭证等进行身份验证和支付。药店工作人员须确保录入正确的药品追溯码,方可完成医保报销部分的分割结算。对于未能获得追溯码(如极小概率的非赋码药品、特殊情况)或非医保药品,参保人如需购买,仍可自费结算。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梯次推进计划,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将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包含追溯码)、库存等全流程信息纳入管理系统,完整记录并及时上传。(王晓泾 张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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