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医保卡里的钱只能我自己用,现在绑定家庭共济后,能直接给老人买药、给孩子付医药费,在药店就能用,整个过程方便又快捷!”近日,记者走进位于金川区昌荣巷的一家药房,市民李女士拿着刚购买的药品感慨地对记者说道。
在店内收银台处的显眼位置,记者看到摆放着“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已开通”的提示牌,药师正为购药的顾客讲解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流程。
“您看,打开‘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找到家庭共济绑定界面,输入家人信息就能完成授权,之后您的家人来买药,符合条件的费用就可以从您的共济账户里扣了。”药师一边操作着手机演示,一边细致地向顾客解释道。
此前,金川区职工医保参保人虽可通过“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但药店购药场景无法直接使用共济账户结算。为解决这一问题,金川区医保局多次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经省医保局信息平台优化调整,自2025年5月20日起,确定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金昌有限公司五十一店、金昌市镍医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市恒康大药房3家定点零售药店率先开展家庭共济试点工作。
自零售药店“家庭共济”政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像李女士这样受益的家庭还有很多,“家庭共济政策”激活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造血功能”,让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活起来”,切实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3家试点药店已累计为274人次提供家庭共济结算服务,减少个人垫付资金16375.43元。
据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参保人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后,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到共济账户,授权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被共济人可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此外,家庭共济账户还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就医购药须使用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接下来,金川区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职工个人账户划拨、家庭共济绑定流程和适用范围等进行系统解读,通过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进该政策在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便利。(记者:曹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