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药品”关乎“大民生”。为了让更多的参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肃州区医保局在全面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价格政策的基础上,打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下沉基层的“最后一百米”,辖区54家医保定点药店先期设立集采销售专柜(区),让患者在“家门口”享受到集采药品改革带来的红利。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现场业务指导、线上线下发力等方式,组织集采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固定宣传栏、LED屏播报、广告位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药品集采政策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在药店醒目位置公布集采药品品规、中选价格等信息,让群众买得明白、用得放心,定期更新集采药品品种及价格公示,不断提升患者对药品价格及疗效的认同感,引导患者主动选购和使用集采药品。
坚持惠民导向 促使红利落实处。“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开展以来,肃州区医保局始终将惠民便民作为核心目标,全力推动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在工作推进中,严格遵循统一遴选标准,从药店资质、药品供应能力、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综合考量,精心筛选出一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药品供应渠道安全可靠。目前选择首批54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45种胰岛素、降压药等常用集采药品作为试点销售,截至目前销售集采药品17.3万元,其中胰岛素销售金额13.5万元(12个品种),真正让更多老百姓能够在家门口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
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运转更规范。对各定点药店实施动态化的监管与督查,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数据分析等形式,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程序,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对集采药品质量、价格、购销渠道、存储环境等实行常态化监管与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张贴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集采药品经销秩序。
“民生之盼即发展之需”。下一步,肃州区医保局将按照“自愿申请、管理规范”的标准对集采惠民药店提质扩面,同步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行动,让更多的集采药品“走进”寻常百姓家,让集采红利惠及更多基层群众。(柴永海)